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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山东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四)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人数参加比赛活动。
  (五)参加过上一届全省或全国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并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本届比赛。

  附件2 :
  第七届山东省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登记表
        市(章)

领队姓名

 

单位

 

职务

 

电话:    手机:   邮箱:

邮编

 

参赛选手

小学

中学(初中高中)

姓名

 

 

学校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手机)

 

 

任教时间

 

 

键盘乐器曲目

 

 

独唱曲目

 

 

舞蹈名称

(演奏乐器者不填)

 

伴奏

形式

 

 

伴奏

形式

 

演奏何种乐器

(选择舞蹈者不填)

 

伴奏

形式

 

 

伴奏

形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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