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
协同部门:市直及驻市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抓住国家继续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促进项目顺利落地和开工建设。突出抓好和扶持省市县153项重点工程项目。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协同部门:市直及驻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大力发展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建设一批有特色的区域性中心市场和专业市场,做到服务农村、繁荣城镇。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协同部门:市商务局、市旅游文物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高质量编制好“十二五”规划。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协同部门:市直及驻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强化城镇产业支撑,注重把发展小城镇与产业发展、园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引导鼓励煤矿和大型企业生活区向中心城镇集中,以新型工业化带动特色城镇化。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协同部门: 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7.进行探索性的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协同部门: 市直及驻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协同部门: 市直及驻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全面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提高法治晋城建设水平。
牵头部门:市司法局
协同部门: 市直及驻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继续加大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逐步提高土地出让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等用于“三农”的比例,不断提高对农业的支持力度。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协同部门:市农业委员会、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协同部门: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组织参加国内外高层次培训,大力培育领导干部和各类实用技术人才,积极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建设创新团队,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提供更加良好的服务。
牵头部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同部门: 市直及驻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着力优化投资环境,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提高招商的时效性,做好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保证签约成功率。重点要做好上海世博会、南昌中博会、深圳文博会、太原能博会的参展工作。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培育壮大进出口企业队伍,积极开拓新兴海外市场,重视发展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