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晋城第四届农民运动会的通知
(晋市政办〔2010〕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体育法》,推动《
全民健身条例》的实施和农民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展示我市农民群众齐心协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风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市政府决定于2010年9月初举办晋城市第四届农民运动会。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积极准备,届时参赛。
附件:1.晋城市第四届农民运动会组委会
2.晋城市第四届农民运动会总规程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1:
晋城市第四届农民运动会组委会
主 任:
李章宏 副市长
执行主任:
常晓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闫长平 市体育局局长
副 主 任:
曹进堂 市体育局副局长
畅存库 市体育局副局长
闫新民 市体育局副局长
刘宇光 市体育局纪检组长
秘 书 长:
畅存库(兼)
委 员:
郭国民 城区副区长
李正根 泽州县副县长
赵联民 高平市副市长
张 军 阳城县副县长
刘鲜红 陵川县副县长
孙晋军 沁水县副县长
附件2:
晋城市第四届农民运动会总规程
一、竞赛时间
2010年9月初
二、竞赛项目
1.田径
女子组:100米送快餐、100米20公斤负重跑、400米推车抢险送物资、掷足球;
男子组:100米滚轮胎、100米30公斤负重跑、800米推车抢险送物资、掷足球;
男女混合组:400米抱球接力、60米齐心协力奔小康、800米回娘家;
2.游泳
男子组: 50米气球漂移、100米钻圈、4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