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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晋城第四届农民运动会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晋城第四届农民运动会的通知
(晋市政办〔2010〕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体育法》,推动《全民健身条例》的实施和农民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展示我市农民群众齐心协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风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市政府决定于2010年9月初举办晋城市第四届农民运动会。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积极准备,届时参赛。

  附件:1.晋城市第四届农民运动会组委会

  2.晋城市第四届农民运动会总规程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1:
晋城市第四届农民运动会组委会

  主  任:
  李章宏  副市长
  执行主任:
  常晓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闫长平  市体育局局长
  副 主 任:
  曹进堂  市体育局副局长
  畅存库  市体育局副局长
  闫新民  市体育局副局长
  刘宇光  市体育局纪检组长
  秘 书 长:
  畅存库(兼)
  委  员:
  郭国民   城区副区长
  李正根   泽州县副县长
  赵联民   高平市副市长
  张 军   阳城县副县长
  刘鲜红   陵川县副县长
  孙晋军   沁水县副县长

  附件2:
晋城市第四届农民运动会总规程

  一、竞赛时间

  2010年9月初

  二、竞赛项目

  1.田径

  女子组:100米送快餐、100米20公斤负重跑、400米推车抢险送物资、掷足球;

  男子组:100米滚轮胎、100米30公斤负重跑、800米推车抢险送物资、掷足球;

  男女混合组:400米抱球接力、60米齐心协力奔小康、800米回娘家;

  2.游泳

  男子组: 50米气球漂移、100米钻圈、4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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