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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林业局行政效能建设四项制度》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林业局行政效能建设四项制度》的通知
(苏林发[2010]9号)


局各处室(单位):
  现将《江苏省林业局行政效能建设四项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江苏省林业局行政效能建设四项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局机关作风,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规范的机关形象,特制定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AB岗工作制和限时办结制等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四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1.局各有关处室(单位)根据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设立专门岗位,配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具体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办理。

  2.在岗人员要加强政治思想、林业基础理论和履职业务知识的学习,保持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时俱进、适应工作新形势需要。

  3.在岗人员对受理的行政权力事项要严格进行审核接收,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告知对方,并帮助对方进行改进完善;符合要求的,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4.局各有关处室(单位)要对在岗人员的学习培训、办公条件和履行工作提供必要的指导管理,努力建设服务周到、便捷高效的服务型单位。

  5.局监察室设立文明履职、廉洁办事监督举报电话,承担接收社会投诉检举和不正之风调查处理的工作。

  二、首问负责制

  1.首问责任人是指在局范围内,接待来电、来访涉及咨询查询、投诉信访、业务办理等事项的在编在职的第一个工作人员。来电、来访人称为办事人。

  2.首问责任人要主动热情地接待办事人,认真细致地倾听、了解办事人提出的事项,不以任何理由搪塞、推诿或拒绝。

  3.对于办事人提出的事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进行认真答复或办理。对于暂时无法准确答复或办理的事项,要做好解释工作,并记录办事人的联络方式以便追踪办结。

  4.对于办事人提出的事项,属于本部门其他同志或本局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转交本部门有关同志或本局其他部门负责人办理,并积极协助做好有关工作。对于需要2个(含)以上部门合办的,首问责任人要提请本部门负责人牵头组织协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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