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唐山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唐山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随着我市城市污水处理率的逐步提高,水资源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处理成本也相应增加。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省物价局批准,决定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居民生活(指居民家庭)用水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1.10元;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1.49元。
二、
上述各类标准均按用水量的100%征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