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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东莞市第一批总部企业的决定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东莞市第一批总部企业的决定
(东府〔2010〕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发展总部经济是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集群层次,应对产业转移、解决资源能源紧缺的有效途径,也是推动企业做大做强、扎根东莞的必要措施。发展总部经济将为我市实现新一轮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城市功能转型升级提供新的发展模式和发展空间。为鼓励国内外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市政府决定,将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认定为“东莞市第一批总部企业”。

  各镇街、市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关于印发〈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工作方案〉和〈东莞市总部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2009〕68号)要求,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加大对总部企业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切实推动我市总部经济发展壮大。

  获得认定的总部企业要按照“内强总部,外拓基地”的发展思路,坚定发展信心,合理布局生产基地,实现企业价值链与区域资源最优耦合,不断增强自身的综合竞争力,为推动我市总部经济的发展、优化我市产业结构和城市功能、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东莞市第一批总部企业名单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东莞市第一批总部企业名单

  综合型总部:

  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东城街道,三资企业)

  商贸服务业总部:

  中域电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城街道,民营企业)

  东莞市时尚电器有限公司(莞城街道,民营企业)

  制造业总部:

  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东城街道,民营企业)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石龙镇,民营企业)

  东莞市坚朗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塘厦镇,民营企业)

  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长安镇,民营企业)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松山湖,三资企业)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常平镇,民营企业)

  东莞市以纯集团有限公司(虎门镇,民营企业)

  东莞虎彩印刷有限公司(虎门镇,三资企业)

  高端服务业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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