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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01号提案的复函

  (三)以市场升级改造为载体,着力构建高质量的食品安全监管平台。从2006年起,市政府实施了市区集贸市场升级改造政府实事工程。经过3年的努力,市区53个集贸市场全面完成升级改造任务,改造面积11.5万平米,累计投入改造资金近1.2亿元,其中市区两级财政投入扶持资金近3000万元。2009年,我市又启动了全市城乡农贸市场的三年升级改造工程,各地各相关部门都全力以赴抓好工作推进。截至目前,苏州大市范围已累计新建和改造农贸市场182个,投入改造资金12.74亿元。同时,我市还出台了一系列加强集贸市场软硬件管理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划行归市、农副产品检测、违法经营行为公示等制度和办法,增添了集贸市场食品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蔬菜残留农药检测室等技术装备,为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以加大监管力度为重点,切实提升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一是突出监管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强化市场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了节日市场、肉类市场、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加强了对“毒豇豆”等食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2009年,仅南环桥市场就销毁不合格农产品33批次。二是改进监管方式,加快构建食品安全信息远程监控平台。自主开发了农贸市场信息化管理系统,包含食品质量监管、远程视频监控、经营户星级评定、重点商品索票索证等十多项管理模块,依托互联网实行食品质量监测、市场经营监管、工商行政管理三位一体“实时化”的综合管理,目前全市已有192家集贸市场联网。三是强化市场主办者第一责任,督促落实食品质量检测工作。结合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在全市集贸市场普遍建立了蔬菜检测室,累计配置快速检测仪器70台,投入资金137.87万元。市区零售集贸市场农产品日成交量在1000吨以上,每天平均检测500个批次。2009年,市区89家集贸市场共检测农药残留、甲醛、二氧化硫、亚硝酸盐等八个项目总计183566批次,平均合格率为97.35%。
  (五)以开展平安市场创建为抓手,不断提升市场信用管理水平。一是全力推进平安市场创建与规范市场主体资格、落实市场开办者第一责任、市场信用建设、文明城市与卫生城市创建、食品与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放心消费城市创建等六项结合,以及“三项准入、十一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市场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不断完善农贸市场索证索票、台帐登记制度等基础性工作。二是强化市场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苏州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手册》,建立了商品交易市场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了工商部门与市场主办方的互联,市场主办方依托信息化管理软件,及时采集经营户信用信息,并根据日常监管情况进行信用评定,提高了工作效率,较好地实现了“主体诚信自律、部门监管到位、交易规范有序、设施安全完善、群众放心满意”的创建工作目标。目前,全市共成功创建21个平安示范市场,评定A类市场227个,B类市场102个,星级文明诚信市场135个,其中五星级文明诚信市场55个,四星级文明诚信市场30个,星级文明经营户265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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