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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开展纪念湖南设立物价机构三十周年演讲比赛及书法、美术、摄影比赛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开展纪念湖南设立物价机构三十周年演讲比赛及书法、美术、摄影比赛的通知
(湘价传电〔2010〕46号)


各市(州)物价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为隆重纪念全省物价机构设立三十周年,全面总结湖南设立物价机构三十年来的改革发展历程和重要成就,展现全省各级价格工作者敬业爱岗、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按照《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纪念湖南设立物价机构三十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湘价综[2010]60号)的安排部署,定于2010年8月、10月分别开展纪念湖南设立物价机构三十周年演讲比赛及书法、美术、摄影比赛活动。现将《纪念湖南设立物价机构三十周年演讲比赛实施方案》、《纪念湖南设立物价机构三十周年书法、美术、摄影比赛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各市州物价局、省局直属各单位领导站在为物价系统添风采的高度,发扬本地(县)、本单位干部职工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认真传达、精心组织,充分调动本地(县)、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踊跃参与,并按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参赛准备工作。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一:
  纪念湖南设立物价机构三十周年演讲比赛实施方案

  一、演讲内容

  紧紧围绕物价机构设立三十年来的改革发展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现全省广大价格工作者爱岗敬业、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

  二、参赛对象

  全省物价系统在职干部职工。

  三、赛程总安排

  1、初赛

  (1)各市州自行举行,并以各市州为单位,选拔两名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复赛。请于7月2日前将领队、复赛选手名单、联系方式上报省局。联系人:黄歆、文戈,联系电话:0731-82211082,传真:0731-82212459。

  (2)省局机关、省局直属各单位经初赛,选拔两名参加全省复赛。(初赛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2、复赛

  (1)复赛时间:7月15日。

  (2)采用限时演讲,复赛时限为5分钟。

  (3)复赛优胜者前15名参加全省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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