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第50号议案的复函
(苏府办议案复〔2010〕15号)
吴念博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副产品市场食品监管确保百姓餐桌安全的建议》(第5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加强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的主要做法
市政府高度重视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建立起“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协调工商、农委、食药监局等部门不断强化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管,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位置。
(一)以推动地方立法为切入点,着力强化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保障。一是针对 1996 年制定的《
苏州市集贸市场管理规定》中市场管理制度倡导性条款多、缺少对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强有力的制约措施等问题,我市在全省率先修订完善了《
苏州市集贸市场管理条例》,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监管部门、市场经营管理者在市场管理中的法定职责,为加强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有力的工作抓手。二是建立健全了部门联席会议、定期考评、联合检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市场监管的合力。三是加强了对市场主办单位的法规培训、行政指导、宣传引导和督察考核的力度,确保新《条例》得到贯彻落实。
(二)以强化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监管为重点,切实把好外来农副产品入市关。目前,我市有南环桥、高新区长江路、相城区生态园等3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和 89个零售农贸市场。其中,南环桥农产品批发市场日批发农产品约3500吨,占城区供应量的85%;高新区长江路、相城区生态园农产品批发市场日供应蔬菜约930吨,其中50%以上从南环桥市场进货,其余分别来自常州、无锡、上海等周边城市的批发市场,少部分来自苏州的种植基地。因此,强化3个批发市场农产品的质量监管对保障我市集贸市场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至关重要。我市在引导市场管理者做好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工作的同时,不断提升自检能力,切实把好货源关。我市督促南环桥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门购置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感度96孔快速检测仪,并配备了多台甲醛、色素、注水肉快速检测仪,平均每天要检测430个批次,有效防止了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目前该批发市场蔬菜平均合格率始终保持99.98%以上。高新区长江路农产品批发市场新建经营综合楼已建成启用,新辟200多平方米的地块拟建造市场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相城区生态园农产品批发市场也加大检测设备的投入,近期新添置约20万元的检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