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保障有力,规范推进,完善公开机制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总结2009年工作完成情况,部署2010年主要任务,宣布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二是召开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请人保、编办、法制、监察、财政、经合、社保、医保、民政、住房公基金和新闻宣传等单位领导参加,明确有关单位的责任,形成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合力。三是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根据机构改革后的变化,以及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调整充实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利于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和落实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
(十四)完善工作责任机制。鼓励和支持县(市)区设立政务公开常设机构,配齐专职工作人员。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和工作机制,设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工作推进和落实力度。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进行科学评价。
(十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一是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新闻工作者、专家学者、律师以及社会各届群众代表组成的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队伍,同时通过设立监督电话、电子邮箱或召开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开通监督绿色通道,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对个别媒体发布的失实信息及社会流传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主动地通过新闻发布会、电视媒体、网络等载体予以澄清,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疏导群众积怨,维护社会稳定。
(十六)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方面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主体、责任追究内容,责任追究程序等,对违反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进行认真处理。对由于不公开引起行政诉讼、造成严重后果的,市监察局应按有关规定除追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责任外,还要按照《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深入贯彻《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不能怕泄密而不公开,也不能因公开而泄密。
(十七)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政务公开,扩大政务公开的社会影响。今年5月1日,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2周年,借此机会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同时,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要将《条例》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组织一次全员培训,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充分调动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