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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三、坚持统筹安排,科学实施,突出公开重点

  (九)突出抓好政务公开内容及时更新。进一步抓好各项公开制度的落实,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必须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2010年第1号省政府令),保留的审批事项必须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更新,未经公开公布的保留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一律不得实施。本级政府的工作报告要适时在本级门户网站公开,鼓励和引导群众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评议和监督。在档案馆、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处,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设施,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绥芬河市为省级政务公开示范点,应努力做好公开内容、公开载体和公开形式的创新,为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探索新经验。根据机构和职能的变化,6月底之前,完成市政府公开目录的调整和更新任务。

  (十)突出抓好深层次公开。目前,不同程度存在常规性内容公开的较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易滋生腐败的重大事项的重点环节上公开不够深入全面,不能充分满足公众的需求。进一步深化公开层次、拓展公开内涵,重点是财政资金使用、招投中标、政府采购等政府信息,涉及民生的教育、医疗卫生、公共交通、供热、环保、房屋拆迁等领域的信息,以及行政执法结果等政务公开的关键部位、环节。要加强预算公开制度建设,重点公开政府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以及“三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涉及民生的重大财政专项支出情况。

  (十一)突出抓好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是主动公开之外的必要补充。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6月底前,各单位要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合理设置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要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回复质量,决不能回避矛盾,应付了事。

  (十二)突出抓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财政信息公开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非常敏感的政府信息,也是公民申请公开信息的重点。如何作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市财政局对公开内容、公开程度和公开范围进行认真研究探索,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公开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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