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进一步完善税收分析制度,加强组织收入针对性。税收分析是税收管理的“眼睛”,各单位要把税收分析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要充分利用税源管理平台以及市局已经开发完成的税收分析软件等信息化手段进行全面的税收分析,明确指出本单位重点税源行业或企业中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充分发挥税收分析对组织收入的促进作用。
(三) 强化税源监控管理
一是规范税源管理模式,落实税收管理员责任。在总结几年来我市已有税源管理经验基础上,在全系统推行“地域+行业”的税源管理模式,即对定额户实行属地管理,对建账户实行按行业设置机构或管理组。同时进一步细化税收管理员职责,落实税收管理员责任。通过推行“地域+行业”管理模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实现信息化监管,切实提高行业税收管理水平,从而真正做到专业化管理。
二是强化纳税评估,提高纳税遵从度。评估是税收管理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不断加大纳税评估力度。从评估模式上扩大市局和县区局直接评估的范围,对重点税源行业(企业)直接进行评估。通过市、县两级机关各业务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发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通过严格评估实现堵漏增收。
三是创新管理机制,提升税源管理质量。根据我市产业结构,市局将重点推进生产加工企业的“以电控税”,紧紧抓住用电量这一重要指标,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纳税人用电相关指标进行对比分析,通过“以电控产”、“以产控销”,及时发现纳税人申报异常,增强纳税评估和稽查选案的针对性。各单位要积极争取县区政府支持,加大铁精粉、煤炭等矿产品远程监控系统的推行力度,实现对相关纳税人生产情况的时时监控,提高纳税人如实申报的自觉性。结合今年省局对发票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的管理,重视普通发票稽核比对工作,从中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现“以票控税”。
四是大力清缴陈欠,严防新欠发生。各单位要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做出清理陈欠计划,依法采取追缴措施。同时严格执行缓交税款审批规定,监控企业资金状况,及时组织税款入库,严防新欠发生。如再有企业新欠税款发生,各单位必须及时依法进行追缴。
(四) 加大税务稽查力度
各级稽查部门要制定稽查计划,通过分析确定稽查重点,抓好稽查工作的实施。市局将针对各单位实际,下达指导性稽查任务。今年除按省局安排对出口退税企业、电力企业、大型连锁超市、电视购物等企业进行稽查外,市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安排对重点税源行业(企业)的重点稽查,并积极探索一级稽查管理体制,加强市级稽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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