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第一批上海市企业标准体系试点工作的通知
(沪质技监标〔2010〕287号)
各有关区(县)质量技监局,各试点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夯实管理基础,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根据《2010年上海市标准化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各相关区(县)质量技监局初审推荐,我局按“确保重点、择优选取”原则进行了审核,决定将上海沪工电焊机制造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列为2010年度上海市企业标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现将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企业试点时间为1年,自2010年7月起至2011年7月止。
二、各试点企业应充分认识开展标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依据GB/T15496、GB/T15497、GB/T15498和GB/T19273《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以整合、提高、优化为核心,运用标准化原理、方法,建立健全适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和服务需要的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实施。
三、各试点企业在标准体系建立与实施的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新方法、新模式。试点过程中应注意体系文件、标准文本和标准实施记录的有效性和符合性,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在试点过程的各个阶段,进行准确、完整的记录。
四、各有关区(县)质量技监局和标准化技术机构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把开展标准体系建设试点、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活动作为引导企业强化标准化管理基础,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综合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分别加强对试点企业的日常监管、技术辅导,并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及时提供标准化培训和信息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标准体系。
五、试点期间,我局将对试点企业的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并于试点工作结束后,在企业标准体系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组织验收确认。对确认达到国家标准相应等级要求的企业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证书。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10年度第一批上海市企业标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