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核定郑州路50号旧城改造住宅物业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青价格[2010]61号 2010年6月30日)
青岛市政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郑州路50号旧城改造住宅物业项目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的建议》(市政开字[2010]第2号)收悉。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青价房[2007]13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对该住宅物业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进行了审核,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电梯运行费和二次供水运行费核定如下:
序号
| 项目
| 物业服务等级
(或类别)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一、
| 物业服务费
|
|
|
|
1
| 综合管理服务
| 三级
|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 0.15
|
2
| 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
| 三级
|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 0.18
|
3
| 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
| 三级
|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 0.30
|
4
| 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
| 三级
|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 0.02
|
5
|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日常运行、养护服务
|
|
|
|
1)
| 共用部位
| 二类
|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 0.04
|
2)
| 公共照明(高层)
| 二类
|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 0.04
|
3)
| 消防系统
| 二类
|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 0.01
|
4)
| 避雷系统
|
|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 0.01
|
5)
| 弱电系统
| 一类(减二)
|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 0.06
|
二、
| 电梯运行费
|
|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 0.40
|
三、
| 二次供水运行费
|
| 按实际用水量
每月每吨
| 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