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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三)报考统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高级统计师评审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 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 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者取得统计师资格4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综合统计岗位上担任主管职务2年以上。
  4.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 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得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六)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时,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四、报名工作
  (一)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09年6月9日-7月10日,报名网址:http://www.nj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09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二)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于2009年7月6日-17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南京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北京东路41号26号楼218室)接受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25-83639465。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从事统计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报考初级资格者或获博士学位报考中级资格者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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