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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法律服务市场管理联席会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法律服务市场管理联席会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09〕14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新修订的《东莞市法律服务市场管理联席会议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

  东莞市法律服务市场管理联席会议实施方案

  为建立我市法律服务市场管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加大对非法法律服务的打击力度,营造良好的法律服务氛围,维护法律尊严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司法公正,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的精神。围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构建和谐社会目标,解放思想,整合各方力量,积极开展打击非法法律服务活动,进一步规范我市法律服务市场。

  二、工作目标

  通过联席会议,争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关注我市法律服务市场,形成合力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管理,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提供优质可靠的法律服务。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成立东莞市法律服务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协助分管副秘书长、市司法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综治、工商、公安、综合执法、劳动、中级法院、国安、法制、信访、司法行政等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负责统一领导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法律服务市场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由司法局一名分管领导任主任。

  四、工作制度

  为确保工作有序运转,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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