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接种信息报告系统用户权限的维护,并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2.各单位加强对信息系统帐号和密码的管理,一旦发现帐号、密码泄露或被盗用,应立即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建立健全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信息查询、使用制度。其他单位查询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信息资料,须经市卫生局批准。
4.接种单位或镇街医院防保科应对安装接种点客户端软件的计算机同时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并定期杀毒。
六、实施保障
(一)人员和设备保障。
市卫生局应按照《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接种单位或镇街医院防保科配置必要的人员和硬件设施。
(二)技术保障。
各镇街接种单位应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数据交换集成标准》,及时对应用软件进行升级,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客户端软件进行数据的录入和报告。
附:1.东莞市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略)。
2.东莞市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温馨提示卡(略)。
3.东莞市免疫规划疫苗出入库账簿(略)。
4.东莞市免疫规划用注射器出入库账簿(略)。
5.东莞市甲型H1N1流感疫苗集体单位预防接种登记表(略)。
附件3:
东莞市甲型H1N1流感疫苗疑似预防接种
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办法
一、监测目的
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以下简称AEFI)监测报告,及时妥善处理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出现的AEFI,分析评价疫苗的安全性,保证预防接种顺利实施。
二、报告
(一)报告范围。
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出现的怀疑与接种有关的下列疾病、症状或事件,应作为AEFI报告:
1.24小时内发生的:过敏性休克,不伴休克的过敏反应(如荨麻疹、斑丘疹、喉头水肿等)。
2.5天内发生的:发热 (腋温≥37.6℃),血管性水肿,接种部位发生的红肿(直径≥2.6cm)、硬结(直径≥2.6cm)。
3.15天内发生的: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局部过敏坏死反应(Arthus反应),热性惊厥,癫痫,多发性神经炎。
4.3个月内发生的:格林巴利综合征。
5.其他怀疑与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或组织器官损伤、群体性反应等。
(二)报告程序与时限。
AEFI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经营企业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AEFI后应在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医疗、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机构对AEFI进行调查处理,经核实属于报告范围的AEFI,立即通过全国AEFI报告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格林巴利综合征和群体性反应等严重的AEFI,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经营企业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应在2小时内逐级报告。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