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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东莞市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镇街医院及疫苗接种单位疫苗/注射器出入库登记信息于每次出入库实际操作完成后1天内录入信息报告系统。
  二、数据管理
  (一)数据审核。
  1.在每次接种前,接种单位或镇街医院防保科应对接种信息进行审核,重点检查数据有无错项、漏项或逻辑错误,及时核实有疑问的录入信息,确保录入数据完整、准确。
  2.镇街医院防保科每周通过国家信息管理平台报告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个案信息和疫苗/注射器出入库信息,重点检查数据有无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
  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周通过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审核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数据和疫苗/注射器出入库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数据订正。
  1.在对个案信息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的数据,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及填报人予以订正,并及时将订正数据上传到国家信息管理平台。接种信息的订正须在7天内完成。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镇街医院及疫苗接种单位对本级疫苗/注射器出入库信息在报告后7天内进行订正。
  (三)数据查重。
  1.在每次上传数据前,接种单位或镇街医院防保科应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对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个案信息进行查重,并及时删除重复记录。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每周通过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对接种单位或各镇街医院防保科上传的个案信息进行查重,并督促其删除重复记录。
  三、质量控制
  (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通过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对实施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接种单位或镇街医院防保科报告的个案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帮助镇街医院防保科和接种单位不断提高报告工作质量。评估指标包括信息报告及时率、完整率和准确率等。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镇街医院防保科应定期开展对辖区报告数据的检查复核工作。
  四、分析利用
  接种单位或镇街医院防保科应利用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对本辖区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定期对辖区内报告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总结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实施情况,形成分析报告,向市卫生局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接种单位和镇街医院防保科反馈。
  五、数据安全与管理
  (一)数据安全。
  1.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登记表、卡由接种单位或镇街医院防保科保管,保管期限应不少于15年;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电子档案由接种单位或镇街医院防保科长期保管。
  2.接种单位或镇街医院防保科应在完成每次接种信息录入和报告后的当天,对报告数据进行备份,并妥善保存。
  3.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个案的基本信息未经许可,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4.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单位或镇街医院防保科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将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及疫苗/注射器信息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二)系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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