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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东莞市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冷链管理。

  甲型H1N1流感疫苗要求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严防冻结。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镇街医院和有关预防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在甲型H1N1流感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的各个环节做到冷链储运,并做好温度监测工作。

  (五)实施接种。

  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的原则,并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确保接种工作规范、安全、有效。

  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前应告知受种者或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对无禁忌症的对象知情同意后方可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时要严格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接种后现场留观30分钟。为防止发生群体性癔症,实施群体性接种时,应合理安排,避免多个受种者在同一地点同时接种。

  (六)接种资料登记与报告。

  对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对象实施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管理,做好接种对象的登记工作。暂不具备“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条件的接种单位,由所在辖区镇街医院协助接种单位将接种信息录入国家接种点客户端软件。接种完成后,逐级报告工作总结。《东莞市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

  (七)接种后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在实施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的镇街,应通过“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系统”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网络报告。一旦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及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必要时由市卫生局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专家进行调查诊断,妥善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鉴定和处理工作。市卫生局建立接种工作紧急叫停机制,及时有效应对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确保接种安全。《东莞市甲型H1N1流感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办法》详见附件3。

  11月6日前,请各镇街预防接种单位将本单位负责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信息报告的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张萌、卢志慧;电话:22625392,22625773;E-mail:dgfyk@163.com)。

  自免疫接种实施之日起,各镇街预防接种单位于每天早上8时30分前将前一天本镇街接种信息(附件5)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每天上午10时前将前一天本市接种信息(附件5)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生局。

  附件:1.东莞市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时间安排

  2.东莞市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3.东莞市甲型H1N1流感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办法

  4.甲型H1N1流感病毒裂解疫苗使用说明

  5.东莞市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相关信息日报表(略)

  附件1:
  东莞市甲型H1NI流感疫苗接种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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