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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的通知
(东府办〔2009〕15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09〕)10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各镇街、各部门是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单位,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程,结合实际,科学部署,突出重点,督促检查,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镇街、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是市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部门,要加强指导,统筹协调,强化监督,全面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规范公开形式,深化网上公开

  各镇街、各部门应当形式多样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特别要大力推行政府信息网上公开。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是广大市民了解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人事任免等政府信息的窗口。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平台,把该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要渠道,规范公开目录,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信息,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畅通链接,提高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三、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公开机制

  各镇街、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公开范围,落实公开程序,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及时。

  四、创新监督方式,确保公开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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