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6日至1月15日,具体时间安排由各考核小组确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本次考核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各考核小组要以对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对被考核人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细致做好考核工作。做好考核人员的培训工作,熟悉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考核期间,抽调的工作人员要全力投入考核工作,请假须经领导批准。
(二)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各考核小组在具体考核时,必须严格依照所规定的考核程序,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报告,周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单独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备查。严格核对相关的指标数据,深入基层企业了解情况,按规定的考核程序认真完成各项考核内容。
(三)客观公正打分。要严格按照附件的标准进行打分,考核小组人均独立打分,最后取平均数。
(四)遵守考核纪律。考核小组在各镇街考核现场不打分,考核完后集体研究;考核过程中不得乱表态或许诺,不公布考核的具体分值,不准违反有关纪律。
(五)其他事项
1.交通工具由各考核小组组长负责;
2.定于2009年12月30日上午9:00,在市安监局二楼会议室召开考核前动员大会,具体参会人员另行通知;
3.各单位的抽调人员需熟悉业务的副科级以上干部;
4.市安委办联系人:陈武勇,联系电话:22213242,传真:22114073。
附件:1.东莞市200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
2.东莞市200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组表
附件1:
东莞市200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
对各镇街安全生产责任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分六部分,满分100分:
一、事故及重特大事故遏制情况(30分)
发生一次死亡1人的一般事故,每死亡1人扣1分;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每死亡1人扣1分,每发生一起加扣3分;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的重大事故,每死亡1人扣1分,每发生一起加扣6分;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的特别重大事故,全部扣完。以上分数扣完即止。
二、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情况(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