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今明两年控制财政支出工作的通知
(东府办〔2009〕15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今明两年控制财政支出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9〕1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严格控制财政支出的重要意义
2009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宏观调控的各项财政政策,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措施,我市经济运行出现了积极的变化,逐步企稳向好。但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的负面影响依然存在,受经济低位运行、政策性减免税费增多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长,特别是确保我市经济平稳增长的重点支出增加较多,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任务繁重,今明两年市财政收支矛盾仍将较为突出。
为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党政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进一步控制办公经费,把有限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的指示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粤府办〔2009〕110号文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工作,严格控制财政支出,确保将有限的财力重点用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支出。
二、采取措施,贯彻落实严控支出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通知》(粤委办发〔2009〕36号)、市委办《进一步加强我市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东委办〔2009〕10号)和《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通知》(东委办〔2009〕37号)等文件已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支出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落实粤府办〔2009〕110号文为契机,进一步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的工作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