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目标。建设东莞工厂直销中心须进行总体规划与总量控制。针对东莞的八大支柱产业及其关联产业,在东莞范围内选择在产业集群镇或消费集聚区域,建设3-5个、每个营业总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直销中心。
(三)建设标准。
1、营运商是东莞注册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是市级以上职能部门认定的“重合同、守信用”银行信用评级优质客户,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力雄厚的诚信单位。
2、营运商拥有经营网点的产权或经营权,网点营业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首期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3、经营网点交通便利、规划合理、配套设施完善,拥有仓储、配送、停车、结算、网站、餐饮等配套服务设施。
4、进驻直销中心的经营户以东莞工厂为主,比例不少于50%。
5、营运商对进驻企业提供二年以上免租,且每年宣传推广费用投入不少于200万元。
6、营运商与进驻企业签定责任承诺书,确保进驻企业合法经营、规范管理,以销售本企业产品为主,比例不少于60%,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发生侵权行为等。
三、扶持政策
直销中心是我市“保增长、扩内需、促消费”的重点工程。“商贸东莞”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是直销中心管理、协调和指导的机构,负责制定、落实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直销中心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各职能部门根据法定权限和职能范围,为直销中心及其企业开通办事“绿色通道”。为加快直销中心建设,制定如下扶持政策:
(一)优先将进驻直销中心的东莞工厂企业列入东莞市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融资支持计划,积极协助企业申请东莞市中小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享受融资相关政策。
(二)支持符合条件的东莞工厂企业申请东莞市创业就业专项资金,根据《
东莞市创业资金小额贷款实施办法》,鼓励本市户籍人员积极创业,享受小额贷款政策。
(三)支持进驻直销中心的东莞加工贸易企业申请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鼓励企业扩大内销、创建品牌、设立研发机构,推动来料加工企业转三资企业等。
(四)在直销中心开设“一站式”办事服务窗口,海关、商检、税务、工商等部门定期为外企办理外销转内销等相关手续。同时,定期举办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了解融资担保、创业培训、市场开拓、管理咨询等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