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违章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09〕1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违章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东莞市违章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大对市区和国道、省道、市道、高速公路两侧广告管理力度,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广告管理条例》、《
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我市目前存在的乱拉挂、乱张贴宣传品和灯箱、灯杆旗等户外广告未经审批设置及设置不规范、不合理等违章问题,市政府决定开展对违章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以全国文明城市标准为要求,以建设整洁美观的城市环境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对违章大型户外广告以及乱拉挂、乱张贴宣传品行为进行全面整治,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为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营造一个洁净亮丽、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清理违章大型户外广告以及乱拉挂、乱张贴宣传品行为,消除视觉污染,净化城市环境,使我市户外广告设置达到“科学、规范、合法、合理”的要求。同时进一步完善户外广告审批制度,逐步建立责任明晰、运作顺畅的户外广告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整治范围包括市区范围内道路和市管道路、广场违章大型广告灯箱、灯杆旗和乱拉挂、乱张贴宣传品行为,以及国道、省道、市道、高速公路两侧的违章广告,具体整治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