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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调研阶段(2008年8月-2009年4月)

  深入各镇(街)、有关企业及基层村组进行调查研究,掌握“三旧”的类型,分析改造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政策障碍,制定《东莞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施“三旧”改造土地管理暂行办法》。

  (二)准备阶段(2009年5月-2009年9月)

  1、成立领导机构。市、镇两级成立“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政策研究和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

  2、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实施“三旧”改造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分阶段工作安排,按照调研、准备、实施、总结四个阶段稳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

  3、建立台账,制定“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加强台账管理、规划控制和规划协调,防止“越改越乱”。市国土、规划、拆迁部门共同开展“三旧”改造清查摸底,建立台账,逐宗填表造册;区分轻重缓急,并建立中短期规划(到2012年)和中长期规划(到2020年)。

  4、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市国土、发改、财政、建设、规划等部门就税费、改造项目方案编制技术规程和改造规划审批等制定配套政策,全面规范“三旧”改造工作。

  5、召开动员大会。9月底召开全市“三旧”改造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全市“三旧”改造工作。

  (三)实施阶段(2009年9月-2012年10月)

  1、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分类型进行试点,建设样板点,探索经验,制定操作细则。

  2、召开示范现场会,总结试点经验。通过试点示范,总结经验,完善操作办法,以点带面向全市铺开;通过加强政策和试点经验宣传,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土地权益人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积极性。

  3、组织培训,规范操作。以试点总结完善的操作办法为范本,统一设置办事流程、办事材料目录和审批要求,统一组织“三旧”改造业务培训,确保严格按政策规范运作,依法有序进行。

  4、全面铺开,快速推进。把示范点经验向全市推广,集中力量启动一批“三旧”改造项目,推动“三旧”改造工作的全面铺开。

  (四)总结阶段(2012年11月-2012年12月)

  总结运作情况,提高运作效率,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研究“三旧”改造转入日常化运作等有关事宜。

  五、主要措施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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