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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公室内设3个组:

  综合宣传组,负责对活动的宣传报道、信息反馈等工作。成员单位为办公室、党办。

  执法督导组,负责行政审批事项规范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成员单位为征管处、法规处。

  活动督导组,负责对活动事项的督导落实。成员单位为监察室、教育处、人事处。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三)抓好督促检查,确保收到实效。各单位要对实施方案中安排的各项活动和制度,一项一项地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个一个地深入剖析、整改纠正,着力查处一批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清理和削减一批审批项目和报表资料,取消和规范一批评比和检查,精简和压缩一批文件和会议,完善一批制度规定,建设一批优质服务窗口。各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活动,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日常活动开展情况的信息上报工作,每个阶段结束,都要进行讲评和小结,并将情况报市局“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歪风邪气。 这次活动要出重拳、下狠招,着力查处、根治地税行风的“顽疾”,要查办一批、震慑一片、规范整体。要严格执行六条禁令等各项制度规定,对顶风违纪、在调研和暗访中暴露出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惩处力度,严厉处罚,严肃处理。最近,市局出台了两项制度,主要是从根本上解决有些基层单位存在的工作作风松散、日常问题屡查屡犯现象。一是“百元处罚”制度。凡在今后的明察暗访中,发生违反日常管理规定行为的,一律实行百元处罚措施。即发现一次,扣发100元,第二次扣发200元,第三次扣发400元,并在全系统予以通报批评。二是建立市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必先深入分局检查制度。今后,凡市局领导下基层,无特殊情况必须先到1-2个分局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制定和细化各类问题惩治办法,对屡查屡犯的,该通报的通报,该下岗培训的下岗培训,该撤职的撤职,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直至开除公职,绝不手软。对纳税人满意度差、反映强烈的,税收管理员要调离岗位,分管领导要追究责任,问题严重的,管理员下岗,分管领导撤职。下岗培训期间,只发生活补贴。

  (五)领导干部在活动中要讲政治,作表率。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每个班子成员都要从我做起、以身作则,着力在四个方面作表率:一要在查摆问题上作表率,找准自身在作风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和思想根源;二要在消除“中梗阻”上作表率,带头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各项制度规定,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三要在消除文山会海上作表率,拿出更多的精力为基层、为纳税人办实事、办好事;四要在敢抓敢管上作表率,敢于较真、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既要亲自抓、负总责,又要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摆问题,切实加以整改,自觉接受监督。对下属干部屡出问题、整体作风较差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换位子”、“摘帽子”,不换作风就换人,既要严肃查处违纪干部,又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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