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开展有针对性的组织体系和信贷产品创新。积极探索建立中小企业特色专营机构,加强与信用中介机构及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融资服务机构的沟通和协作,进一步挖掘中小客户资源,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探索适合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开展依托专业市场、行业协会、核心企业或工业园区的中小企业打包贷款、联保贷款等创新品种,推广动产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保理业务等新型业务。利用承兑贴现、授信开证、押汇、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手段,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全面做好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信息咨询和代客理财服务。积极发放并购贷款,及时满足中小企业合理的并购融资需求,确保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信贷投放增量不低于上年。
五、优化信贷资金区域投向,有效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十)着力推进《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围绕《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深入研究金融支持经济区发展的政策途径,发挥金融的支持推动作用;围绕经济区内产业发展布局目标,研究开发科技金融、文化金融、能源金融、低碳金融等符合经济区内产业融资的具体信贷政策,着力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切实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围绕建设西安区域金融中心目标,大力推进区域性金融产业高地、区域性金融创新高地、区域性金融信息高地和区域性金融服务配套高地建设,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围绕建设“千万人口的西安国际化大都市”、“扩大宝鸡、渭南和铜川城市规模”的目标,在协助政府做好城投债发行工作的同时,加大对关中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
(十一)努力促进陕南突破发展。按照 “依托山水,立足富民,产业推进,多元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南水北调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增加对循环经济发展的信贷投入,力促陕南经济实现突破发展。加大镍、钼、钒、石英石、金红石等矿产资源的采选和开发等战略性骨干项目建设的信贷投入。深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促使集现代中药、生态旅游和商贸服务“三位一体”的园区产业和集科研、生产、销售、仓储“四位一体”的现代中药加工基地快速形成,推动医药产业集群化发展。大力支持蚕桑龙头企业,促进“企业+协会+农户”、“公司+合作组织+基地”等先进经营模式的形成。
(十二)支持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积极探索银团贷款、项目融资、资产证券化等有利于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新型融资方式,加大对能源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在保证贷款质量的基础上,研究制订适应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发展的信贷措施,加大对重点能源项目、重点能源企业的信贷投入,促进能源资源产业链的延伸和重大技术的改造升级。指导能源企业利用保理、福费廷等先进的国际结算方式和融资手段,引进先进技术、进口先进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