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人行西安分行关于保持信贷规模适度增长促进信贷结构不断优化推动陕西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统筹配置信贷资源,以“信贷杠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升级

  (三)保证重点产业和项目的信贷需求。认真贯彻《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386号)的精神,继续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信贷原则,通过信贷结构调整,统筹配置信贷资源,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推进产业结构升级、经济结构优化和增长方式转变。围绕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在建重点项目的贷款支持力度,在保证支持省级重点续建和收尾项目资金需求的同时,适当安排信贷资金支持投资规模大、技术水平高、产业链条长、投资效益好的省级重点新开工项目。合理安排新开工项目贷款,把握新增中长期项目贷款额中新、老项目比例在“2/8-3/7开”。通过发放并购贷款或其他贷款,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促进产业升级。严把信贷关口,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贷款投放,禁止向国家已经明确为产能过剩产业的企业和项目盲目贷款。

  (四)把握好信贷投放的节奏和力度。全省金融机构要结合宏观经济形势、自身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能力,在控制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均衡把握贷款投放的节奏和力度,实现信贷在季度、月度末以及月度之间的平稳投放,力争在促进结构调整中保持全省信贷总量的适度增长。根据重点项目安排与建设进度,抓紧落实贷款,力争做到投放一批、审核一批、储备一批。主动帮助项目单位统筹安排项目进度,落实项目基础准备和报审工作,努力使资金需求与银行信贷资金同步安排,满足项目建设进度的合理贷款需求,避免贷款在月度、季度之间大幅波动,努力实现“总量适度、节奏平稳、结构改善、风险防范”的信贷投放要求。

  三、继续加大“三农”信贷投入力度,努力扩大金融支农效果

  (五)全面推广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号)精神,加大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农村需求、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信贷结构调整力度。全面做好促进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化和涉农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加强研发力量,积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全面改进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满足农民生产、经营对小额信用贷款的资金需求;探索实行动产质押、仓单质押及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担保等多种形式,逐步解决农村贷款担保难问题,有效解决农民发展建筑业、种植业、养殖业等经营活动的大额资金需求。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