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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09〕4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七日

  东莞市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严防水性疾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按照《关于落实2009年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东府〔2009〕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掌握供水单位现况,提高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水平,保证安全、卫生的饮水供给为目标,实行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督的工作机制,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督、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严防水性疾病的发生,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我市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和管道直饮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掌握我市饮用水卫生状况。通过专项整治,使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监测覆盖率达100%、出厂水抽检合格率达88%以上;二次供水单位建档率达100%;分质供水(管道直饮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100%,监督监测覆盖率达100%,有效防止水性疾病的发生。

  三、整治范围

  辖区内所有集中式供水单位,重点整治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分质供水(管道直饮水)单位。

  辖区内所有二次供水单位,重点整治住宅小区、学校、大中型工厂企业及酒店二次供水设施。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吴道闻副市长任组长,由市政府朱益民副秘书长,市卫生局管敏政局长任副组长,市卫生、城管、经贸、教育、公安、监察、财政、外经贸、房管等部门有关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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