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规定》,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以权谋私、以税谋私、刁难勒卡等行业特权行为和“三乱”问题,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积极为纳税人办实事、办好事。牢固树立“服务纳税人,满意在地税”的思想,认真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为纳税人排忧解难,以实实在在的效果取信于民。
(四)争做勤政廉政标兵。严格落实上级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狠刹各种不良风气,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杜绝公权私用、搞特权、吃拿卡要借占报等问题,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积极建设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抓好实施重大决策措施、处理重大社会问题的政务公开,加大办事公开力度,推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六)建立行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民主评议行风经常性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恳谈会、质询会等评议载体,通过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建立起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全市地税系统行风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
五、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6月下旬)。各单位按照市局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
(二)向社会公开承诺(6月下旬)。各单位的承诺内容要以“三提三减”为目标,以打造高效能机关为核心,树立“勇争一流、追求卓越”的工作理念,重点对对审批流程、审批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执法检查进行公开承诺。承诺方案要以单位第一责任人名义制定,并通过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同时以公开栏、电子屏幕、信息网络等多种形式辅助公开,便于纳税人监督。
(三)征求意见(7月份)。各单位要围绕干部作风、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廉政勤政等内容,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方式,面向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四)参加阳光服务和阳光热线活动(年内)。要按照当地纠风部门的要求,积极组织好阳光服务和阳光热线活动(年内不少于两次),主动接受群众咨询,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力争为纳税人多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