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开展为企业解难题为群众送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地税函〔2009〕88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唐山市地方税务局开展为企业解难题为群众送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日
唐山市地方税务局开展
为企业解难题为群众送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局及市委、市政府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进一步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更好地为唐山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市局决定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为企业解难题为群众送服务” 活动(以下简称“两为”)。
一、目的意义
要充分认识开展“两为”活动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通过发挥地税系统的优势,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向群众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切实促进企业增收、群众致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措施
开展“两为”活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立足于企业渡难关、保增长的实际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积极为企业、为群众解决问题,出谋划策,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一)为企业解难题
1.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根据省局行政审批事项请理结果,对市局审批权限和备案事项进行了清理,已于5月12日将清理结果以公文下发(唐地税函〔2009〕56号),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
2.调整营业税起征点。认真落实调整营业税起征点政策,将营业税起征点从3000元统一提高到5000元。
3.取消税务登记工本费。按照冀地税函〔2008〕214号文件精神,从2008年10月23日起,全部取消向纳税人收取税务登记工本费。
4.限定下企业检查次数,杜绝重复检查。市局机关各处(室)组织的系统内检查考核项目,实行涉企检查统一归口管理,凡涉及企业的由法规处统一安排组织,原则上对同一企业一年内只能检查一次。并建立分年度已查企业台帐,记录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发起处室和检查结果;稽查局对同一纳税人每年税务稽查不得超过一次(另有规定的除外),对A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自评定之日起两年内免除税务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