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汽车产业的发展,我市专门成立东莞市发展汽车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经贸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经贸局、科技局、发改局、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工商局、财政局和松山湖管委会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
要充分发挥领导机构的作用,统筹和协调各方力量,切实加强对明确产业发展方向、科学规划布局、政策制定实施、重大项目引进等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汽车产业的重要性,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认真落实汽车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各镇街要把加快发展汽车产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发展规划,引导有序发展,加强服务,营造良好产业投资环境。
(二)完善政策支持
1.在科技东莞工程中设立东莞市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支持大型汽车整车项目建设;支持对重大汽车及零部件项目和关键项目的引进;支持汽车及零部件自主创新;支持汽车产业支援服务平台的建设;支持和完善汽车物流、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的建设,不断优化汽车产业结构。
2.对重大投资的汽车产业项目,地方财政给予一定的资助扶持,优先确保重大项目、优质项目的用地,土地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下浮。
3.鼓励我市汽车及汽车零配件企业参加各类著名展会和创建名牌。引导鼓励企业创建名牌产品和驰(著)名商标,支持和组织本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参加各类著名展会,提高本地企业办展和参展的积极性,提高我市汽车产业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引导银行资金加大对汽车项目信贷支持力度,特别是对我市重大整车项目、关键性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银行信贷应实行重点倾斜,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5.确保资源要素供给。保障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建设用地的供给。按照土地集约利用原则,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统筹解决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的发展用地指标。全力保障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的能源供给。
(三)加大招商力度
加强汽车产业的研究,跟踪重大汽车投资项目,搜集研究汽车和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发展战略动态和投资计划,实施重点项目重点招商。注重与国内外企业的合作,积极争取国内优质汽车及零部件企业来莞投资。加强与相关部门、中介机构的沟通,努力拓宽招商渠道,瞄准汽车产业发展的先进地区,主动出击,抓好招商活动,引大引强,积极引入一批有国际品牌、实力的汽车行业优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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