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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09年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8、指导各镇(街)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的培训工作,重点开展对外来务工人员、中小学生、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滚动培训;

  9、组织对镇(街)宣传培训工作进行不定期督察、暗访、考评,将各镇(街)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政府。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东莞广播电视台、东莞日报社、阳光网等市主流媒体进行《消防法》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宣传报道。

  市财政局:负责审批、调拨全市大宣传大培训专项经费,并确保使用到位。

  市安监局:负责组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等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组织行业从业人员学习《消防法》。

  市文广新局:负责组织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及文物保护单位所有人员、娱乐场所经营者、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组织各镇(街)广电站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组织网吧、娱乐场所安装消防知识屏保。

  市应急办:负责将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内容纳入有关应急预案,指导各镇(街)制定完善各种应急预案;负责筹建全市综合灾难逃生体验场馆。

  东莞广播电视台:负责在大宣传大培训各工作阶段和《消防法》宣传活动月、60周年国庆消防保卫、“119”消防宣传活动月等特定时期,制定宣传报道方案,播出消防专题电视广播节目、网络专题,播放公益广告等。公益广告年播放不少于600条次,其中黄金时段播放不少于120条次。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教育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做好消防宣传“进学校”工作;督促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每学期至少安排两节消防安全培训课,每月组织一次消防疏散演练;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利用好《消防大本营》系列图书和动画片、消防宣传瓷砖壁画作为课外读物教材(瓷砖壁画已于2008年由市政府统一完成采购,市教育局要督促指导校方在明显位置安装)。组织中小学校实施每年3月“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周”和“119消防宣传月”消防疏散演练。

  市科技局:负责联合市应急办筹建全市综合灾难逃生体验场馆。

  市科协:负责打造“消防科普展览”品牌,继续在东莞科学馆及各镇(街)举办巡回展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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