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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09年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重点内容

  (一)《消防法》宣传活动月;

  (二)消防公益广告集中展播;

  (三)消防安全知识全员培训;

  (四)中、小学校,宾馆酒店及高层建筑集中疏散演练;

  (五)现役消防中队、专职消防队业务技能大演练,义务、兼职消防队技能大比武;

  (六)“119”消防宣传活动月系列活动;

  (七)万名消防志愿者系列行动;

  (八)总结推广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典型经验。

  五、职责分工

  (一)市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指导东城街道开展大宣传大培训工作;

  2、负责统筹全市新《消防法》宣传普及工作,包括组织《消防法》宣贯讲座,联合市司法局在全市公众聚集场所和住宅小区设置《消防法》宣传栏,推出《消防法》普法专刊等;

  3、督促联系各镇(街)于5月1日19:00-21:00利用广播电视、公共场所电子屏幕等媒介集中播放贯彻实施《消防法》的公益广告,并于4月至6月间,加大消防公益电视广告播放频次;

  4、配合全年工作安排,联系市委宣传部、东莞广播电视台、阳光网、报社、移动通信、城市管理局等单位,通过开设广播电视专题、网络专栏、报纸专刊、发送短信、户外广告等方式构筑立体化宣传网络;

  5、联合市教育局指导全市中小学校于4月上旬开展“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周”主题疏散演练;分别联合市教育局、旅游局于11月9日组织全市中小学校、星级宾馆酒店开展以防空警报为信号的集中疏散演练;

  6、负责督导各镇(街)落实属地责任,开展“119”消防宣传活动月相关活动,指导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大力发展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志愿者队伍,并根据监管责任指导行业单位开展“119”消防疏散演练;

  7、于第三季度组织全市现役消防中队、专职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技能大演练大比武;指导各镇(街)政府和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村专(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技能大比武;届时邀请市几套班子的领导和社会代表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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