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09年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09〕4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09年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八日
东莞市2009年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方案
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活动,能有效提升市民消防安全素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增长、扩内需、促转型、重管理、惠民生”的总体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继续深入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着力巩固成效,创新方法,扩大覆盖面,推进资源整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创造稳定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消防宣传,促进《
消防法》的贯彻落实,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改善消防执法环境。
通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各类人群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预防、应对火灾技能,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通过完善推广“政府牵头组织,职能部门指导,中介组织实施”等工作模式,建立社会消防安全培训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李毓全市长任组长,成洪波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陈波副秘书长、市公安局梁均耀副局长、市公安消防局张小宏局长任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单位成员任小组成员(不含镇街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由张小宏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镇(街)要相应成立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于4月2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