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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

  三、精心组织今年“特岗计划”开局工作。今年,我省“特岗计划”的设岗县为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列入湘西大开发的其他县,共49个县(见附件2)。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规模为3687人,其中2512人纳入国家“特岗计划”,所需资金以中央财政为主安排,1175人纳入省级“特岗计划”,所需资金以省财政为主安排。

  鉴于今年“特岗计划”实施工作启动较晚,凡在4月30日前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现已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的,其招聘人员中符合2009年本县特岗教师招聘设岗要求和招聘条件的对象,可作为特岗教师的拟聘人员。

  当前,2009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在即,实施“特岗计划”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和各高等学校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各环节工作,务求开好局、起好步,确保招聘的特岗教师于2009年秋季开学前顺利到岗。

  各地各部门各高等学校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教育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报告。

  省教育厅联系人:蒋维加、肖耀南,电话:0731-2203481,传真:0731-4715933;省财政厅联系人:郭娟,电话:0731-5165217。

  附件:1、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2、2009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设岗县名单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 南 省 人 事 厅

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

  附件1:
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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