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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世博会供博食品生产企业评估指南的通知

  4.与供博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专用的原辅料和成品存放场地、生产场所,场地和设备、设施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包括检验和运输设备设施)。
  5.长期稳定的符合要求的供博食品原辅料进货渠道。
  6.能够胜任、健康、稳定的从业人员。
  (三)食品安全历史记录
  1.近两年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分级评定为B级以上。
  2.近3年未因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问题发生过行政处罚。
  3.生产经营的食品近3年内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抽检未发生食品安全问题。
  4.生产经营的食品未引发过食品安全事故。
  (四)产品要求
  拟供博食品为企业成熟产品,近三年型式检验结果合格。
  (五)其他要求
  除本条(一)~(四)要求外,评估意见还可参考食品安全管理认证情况、是否具有供奥、供国家或本市大型活动食品经历以及产品是否为国家、地区、民族特色食品等。
  第五条 (供博食品供应商评估程序)
  本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拟供博食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供博食品供应商的有关要求进行评估。
  根据企业自愿生产经营供博食品的意向,食品生产企业向所属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食品生产监督所提出供博食品生产企业评估申请,按照本文附件有关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附件1、2),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市食品生产监督所根据职责分工,对提出评估申请的企业进行评估(附件3),必要时,可自行组织现场核查,并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评估意见。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将评估意见报市局食品处,市局食品处及时将评估结果通报有关部门。
  市局食品处组织专家组对评估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取消供博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已和世博局签约或者已和世博园区内餐饮、流通单位签约的食品生产企业按照评估工作程序进行评估。
  第六条 (档案建立)
  按照企业提供和监管部门掌握的信息建立“申请供博食品生产企业和品种名单”档案数据库,供本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询。

  附件:1.2010年世博会供博食品生产企业评估申请表
  2.评估申请提交材料清单
  3.2010年上海世博会供博食品生产企业初评表

  附件1:
  2010年世博会供博食品生产企业评估申请表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所属区县

 

注册地址

 

生产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从业人数

 

传真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成立日期

 

企业性质

 

认证或注册

认证或注册内容

发放机构

认证或注册内容

ISO9000认证情况

 

 

HACCP认证情况

 

 

出口食品注册登记

 

 

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证号

有效期

产品类别

 

 

 

 

 

 

 

 

 

 

 

 

拟供博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产品配方

主要工艺流程

出厂检验项目

设计产量

 

 

 

 

 

 

 

 

 

 

 

 

 

 

 

 

 

 

 

 

 

 

 

 

其他情况

1、是否具有供奥、供国家或本市大型活动食品经历  □是  □否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活动名称

备注

 

 

 

 

 

 

 

 

2、拟供博产品是否为生产国家、地区、民族的特色食品  □是  □否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所属国家、地区、民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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