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资料收集和报告
4个外市、区疾控中心负责收集本辖区内重点人群人口资料、疫苗接种、疫苗供应、疫情监测及免疫效果评价等资料,按时整理、统计、汇总,建档立卷。
各地在每月6日将前一个月的接种情况录入数据库,上报至市疾控中心,各地在疫苗接种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将纸质统计报表上报至市疾控中心急性传染病控制科。上报表格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接种统计汇总报表(2针基础免疫)》(附表3)、《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接种统计汇总报表(3针加强免疫)》(附表4)。
九、督导与评估
(一)督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出血热疫苗接种工作的日常考核和督导管理工作。
1、督导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部门协调、经费投入、宣传培训、冷链运转、疫苗使用和管理、免疫接种、接种率评价、安全注射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等内容。
2、督导频次:市卫生局将定期组织开展出血热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督导检查,4个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分别在实施过程中和接种工作完成后组织开展出血热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督导。
(二)评估
1、评估内容和指标
(1)免疫接种率:出血热疫苗目标接种人群的全程免疫接种率达到70%以上;
(2)登记簿完整率:达到100%;
(3)培训情况:市、县、乡、村有关业务人员和乡镇、村干部出血热防治及疫苗接种知识培训率大于95%;
(4)资料建档立案率:达到100%。
2、评估方法
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以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调查或考察等形式进行。
(1)免疫接种率的评估:查阅接种实施县区人口资料及构成,计算目标人群人口数和应接种人数,统计实际接种人数,并结合快速接种率平价计算接种率。
快速接种率评价的方法为每个乡镇随机抽取2-3个村,每个村随机抽取20-30名16-60岁村民,核对查验接种簿,结果的判定以被受种者回忆和接种簿记录同时符合为准。
(2)接种簿的查验:登记簿记录规范,不得缺漏项。
(3)培训考核:查阅会议、培训班的通知、原始签到簿、培训资料、考试试卷等。
(4)档案资料的考核验收:查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免疫接种工作的通知、免疫接种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实施方案、摸底调查原始登记资料、疫苗接种登记簿、疫苗出入库登记、保藏及运输登记、实验室检测原始记录、接种前后知晓率调查原始表格、会议培训记录及上报的各种表格。
(三)疫苗效果的评估
按照全省要求,将根据疫苗接种的实际情况,适时开展疫苗效果评价,包括抗体阳转率、抗体持久性、人群发病情况变化等相关工作。
十、组织管理
(一)卫生行政部门
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出血热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出血热疫苗接种工作组织、协调、实施、考核和督导。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市疾控中心急性传染病控制科负责定期收集、分析、汇总接种信息并反馈结果,开展师资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进行具体管理、实施。
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负责注射器和疫苗的分发、管理、保藏和运输,并做好相关登记和统计。
4个外市、区疾病预防中心负责本辖区出血热疫苗接种工作的具体落实;负责基层卫生人员的技术指导、培训;定期分析、汇总、上报有关资料。
附件: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应急接种工作流程图(略)
附表:1、
县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接种分配计划表
2、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人口摸底及接种登记簿(样表)
3、
县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接种统计汇总报表(2针基础免疫)
4、
县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接种统计汇总报表(3针加强免疫)
5、长春市出血热扩大免疫4个重点市、区第一批疫苗数量分配表
附表1
县(市)区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接种分配计划表
填表单位:
(章)
乡
| 村
| 本地
人口数
| 16-60岁
人口数
| 有接种史人数
| 有患病史人数
| 上年发病人数
| 疫苗数量(人份)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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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
| 2针
| 3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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