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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长春市中医养生保健“三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长春市中医养生保健“三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卫中医发〔2010〕7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优势和特色,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中医养生保健需求,构建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网络,我局制定了《长春市中医养生保健“三进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长春市中医养生保健“三进工程”实施方案
  2.长春市中医基本体质辨识表(试行)
  3.长春市中医基本体质调摄表(试行)
  4.长春市居民中医体质辨识调摄健康档案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长春市中医养生保健“三进工程”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大力推进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搭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平台,我局决定实施中医养生保健“三进工程”,推动我市中医养生保健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努力使老百姓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实现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跨越。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的需求为出发点,以继承创新为动力,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龙头单位和区域服务中心建设,开展科学研究,充实人力资源,推广适宜技术,打造服务名牌,重点增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能力,实现以社区(乡镇)为单位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全覆盖和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养生保健适宜技术全覆盖。通过发挥养生保健的独特作用,提升中医药对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的贡献率。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提供体系
  加强“治未病”中心和中医养生保健基地建设,确定第一批中医养生保健基地建设单位,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个中医养生保健基地,成为区域服务中心并发挥指导作用。重点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服务能力建设,要求全部的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设中医养生保健指导门诊。
  (二)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内容
  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要按照《长春市中医基本体质辨识表》和《长春市中医基本体质调摄表》,规范体质辨识与调摄指导服务,发挥好养生保健在健康体检(查体)中的作用,建立中医健康档案,开展检后个性化指导、调摄、成效评价及调摄方案再调整等连续性服务。
  (三)加强中医养生保健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
  开展全市中医养生保健指导医师培训,使全市中医养生保健指导医师达到100名。在此基础上组建中医养生保健宣讲团。建立中医养生保健研究室,筛选中医养生保健药物与技术,做好成果推广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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