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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海南省第五期中小学教师脱产提高培训班的通知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从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底,培训形式主要为基地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和在岗研修等,具体培训方案由相关省级培训机构制订。受训教师具体报到时间以寄发的培训通知书为准。

  五、考核与结业

  参训教师完成所规定的课程培训和实践,并通过学时考勤、培训课程考核合格者,将发给海南省教育厅印制的《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脱产培训合格证书》,其当年参训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记为10分。

  六、有关要求

  承办该项目的有关省级培训机构,必须努力提高培训项目的质量,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紧密结合参训教师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目标、课程设置、培训管理、跟班学习计划和预期成果等,并严格按方案实施。我厅将采取抽查考核、学员座谈等形式对整个培训实施过程进行检查和评估。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加强组织管理,认真动员和组织教师参加脱产培训学习,切实帮助参训教师解决培训学习及生活的困难和问题。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海南省2010-2011学年度中小学教师脱产提高培训班参训教师指标分配表

培训院校

培训学科

序号、市县

海南师范大学

琼州学院

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合 计

初中英语

初中计算机

初中物理

小学语文

小学数学

小学语文

小学数学

1

保 亭

2

2

2

 

 

5

5

16

2

琼 中

3

2

2

 

 

5

5

17

3

白 沙

2

2

2

 

 

5

5

16

4

五指山

2

2

2

 

 

4

4

14

5

昌 江

3

2

2

 

 

5

5

17

6

东 方

4

2

3

 

 

6

6

21

7

陵 水

4

2

3

5

5

 

 

19

8

乐 东

4

2

3

5

5

 

 

19

9

屯 昌

3

2

2

4

4

 

 

15

10

定 安

3

2

2

5

5

 

 

17

11

临 高

4

2

2

5

5

 

 

18

12

儋 州

6

2

5

 

 

10

10

33

13

万 宁

5

4

5

8

8

 

 

30

14

澄 迈

5

2

5

8

8

 

 

28

合 计

50

30

40

40

40

40

40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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