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上海发明创新大赛组委会关于举办发明创新大赛的通知
为努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据上海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需要,2010年将举办第二届上海发明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一、目的
通过举办大赛,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群众性发明创造活动蓬勃开展,努力营造创新氛围;创造条件,推动发明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实施,不断提升群众发明创造对社会自主创新的贡献;宣传表彰发明者在发明创造活动中取得的成绩,为上海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走上创新驱动的科学发展轨道而努力。
二、主题
发明创新与城市发展同行。
三、组织机构
1、指导单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支持单位: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
3、主办单位:上海发明协会、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4、协办单位:区县科委和知识产权局、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上海市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会、上海科普事业中心、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上海技术交易所、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上海浦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上海市闵行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四、参赛要求
本次大赛为社会公益性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热爱发明创新事业,积极参与发明创新活动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包括在职的非职务发明人和青少年学生等)。地区、年龄不限,均可报名参赛。
参赛项目必须是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应用技术类发明创新项目。
1、项目的核心技术是2006年(含2006年)以后已授予或已申请(受理)的专利、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且知识产权明晰的各类科技发明项目。
2、项目的核心技术是2006年(含2006年)以后发明的专有技术,必须有样机或样品。
3、参加过首届上海民间发明创新大赛的项目,若无改进,不能重复申报。
4、青少年学生(在读中小学生)参赛项目原则上由学校推荐。个人报名者,必须由学校或区、县少科站出具推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