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市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各自所需的应急程序备案制度,对急需开工的重点项目,经市棚改联席会议同意后,有关部门可启动应急程序。
(七)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所涉及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形图、规划图、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等工作分别由审批部门协助办理。
附件1:焦作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与建设项目简易审批程序
附件2:焦作市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简易审批程序
附件1
焦作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与建设项目简易审批程序
一、拆迁
(一)市城乡规划局审批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
要件:市政府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勘测定界图(四邻盖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
步骤:受理、现场勘测、会议研究、批复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二)市政府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批复。
要件:各城区组织编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城乡规划局批准,下同)、城区人民政府初审意见
步骤:市棚改办牵头组织城区人民政府、市房产管理中心、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现场查勘审核;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意见
(三)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建议书批复。
要件:市政府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意见、项目建议书
步骤:发项目建议书批复
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
(四)市拆迁办发拆迁调查公告。
要件:市政府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意见、拆迁范围图
步骤:发拆迁调查公告(申请人根据规划定点图进行拆迁调查摸底、预评估、测算拆迁费用、制定拆迁计划及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安置房设计、签订拆迁包干协议、签订拆迁拆除公司协议、签订附属物评估机构协议)
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不含调查时间,调查可同步进行)
(五)市国土资源局下发建设用地计划通知。
要件:市政府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意见、项目建议书批复、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
步骤:发建设用地计划通知
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
(六)市拆迁办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要件:项目建议书批复、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用地计划通知、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步骤:受理申请、拆迁行政许可听证、拆迁信访听证、发
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拆迁公告、共同选定或抽签确定评估机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