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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2009〕1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五日

  东莞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

  为解决全市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市级政府的责任和统筹力度,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标本兼治,积极稳妥解决我市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依法落实教师合法权益,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我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底前提高中小学代课教师的待遇水平,并逐步理顺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入编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代课教师问题出现反弹。

  三、对象范围

  2008年9月1日前在我市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上代课且现在仍在岗的代课教师。

  四、工作原则

  (一)实事求是、分类解决

  1、符合招录东莞市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下称合同教师)资格,并且通过考试考核的代课教师,招录为合同教师。

  2、不符合招录资格或未通过考试考核的中小学代课教师予以辞退。

  3、根据学校空编情况,分批把具有干部人事关系的合同教师的工作关系调进我市教育系统,理顺入编问题。

  (二)以人为本、分步实施

  2009年底前组织两次招录合同教师的考试和考核,第一次招录合同教师时不符合资格条件,但在第二次招录时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参加第二次招录考试和考核。

  (三)强化责任、分工合作

  市政府统筹,教育部门牵头,人事、编制和财政部门合作,切实解决我市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

  五、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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