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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
(东府办函〔2009〕5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计划》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2009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政务公开、推行办事公开的决策的布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不断开拓创新,建立健全制度,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指导,努力提高全市政务服务水平,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政务环境作出新的贡献。主要工作如下:

  一、规范公开载体,深化公开内容

  由市府办、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市信息办、市审改办、东莞日报社、东莞广播电视台负责,各镇街、各有关部门配合。

  (一)抓好《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东莞日报》政务公布版的编发工作。改进排版方式,提高出版质量,充分发挥政府刊物的作用。结合时政热点,在《东莞日报》政务公布栏开设专刊,深化政务公开内容。

  (二)大力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加强对“中国·东莞”门户网站及各镇街、各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完善和管理,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扩大网上审批、查询、缴费、办证等服务范围,积极开展在线问答、举报或投诉活动,建立互动式政务公开平台。增设市档案馆、东莞图书馆等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方便市民查询政府信息。

  (三)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和办事大厅建设。已建成行政服务中心和办事大厅的镇街和部门要充实工作力量,落实专人负责,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水平。还没有行政服务中心和办事大厅的镇街和部门要相应实现集中办公,方便群众办事。

  (四)实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五)认真做好重大事故事件的公开,提高处理问题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继续做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绩效测评结果定期公布工作,将绩效测评和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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