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被评议单位积极创新,加快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情况。
三、组织实施
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由市政府直接领导,市政府纠风办具体指导和督促,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安监局分别具体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各镇(街道)要成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纠风工作的副镇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任组长,镇(街道)纪委1名领导任副组长,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有关单位各1名负责人和被评议单位1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任务是:组织评议代表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督促被评议单位搞好自评,监督被评议单位对评议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
各镇(街道)要邀请人大代表、民主党派人士、新闻工作者和各阶层群众代表参加组成政风行风评议组,政风行风评议组的人数为15-20人。评议组的任务是:广泛接触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按评议内容收集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评议工作采取自评与助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被评议单位在接受评议团(评议组)评议前,要在本单位内部组织自评。
自评工作由被评议单位统一部署并组织实施,根据评议内容逐项进行自评。自评工作完成后,被评议单位必须向评议团(评议组)提交自评报告和量化自评表,在此基础上进行助评。
助评工作分为政风行风民意调查和评议代表评议两部分,由市、镇(街道)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实施,对被评议单位进行综合评议,评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等次。被评议单位要对评议出的问题加以说明和提出整改意见。
评议团(评议组)要明确任务,分阶段进行调查研究,广泛接触群众,采取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等方法,切实掌握被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和评议进展情况。
四、时间安排
3月至4月为动员阶段。组成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评议团(评议组),被评议单位要对评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5月至7月为自评阶段。各被评议单位对照评议内容进行自评和自查自纠。与此同时,评议团(评议组)开展评议的调查工作。
8月为助评阶段。评议团和评议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