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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东方电厂2#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东方电厂2#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
(琼价价管[2010]70号)
海南电网公司、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电厂2#燃煤机组(350MW)2009年11月20日并网进入调试运行,并于12月5日投入商业运营,其脱硫配套设施也同步投入使用。根据现行脱硫电价政策的有关规定,同意东方电厂2#燃煤机组脱硫上网电价为0.44元/千瓦时。核定的脱硫上网电价从2009年12月5日起执行,调试运行期间上网电价按燃煤发电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的80%执行,即0.352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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