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继续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采取发放公共卫生服务卡、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9、落实村级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村级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每人每年增加到1200元,其中中心卫生院所在乡镇的村级医生每人每年增加到1800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九)推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40、免费为城区60岁以上老年人、3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等6类人群提供价值817万元的公共卫生服务;免费为13.9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为15万名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4.4万名孕产妇开展孕前孕后保健。(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41、城市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40%以上。开展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9个县(市)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以上。探索建立电子健康档案。(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42、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43、 扎实开展传染病防治,实施艾滋病母婴诊断项目试点,开展结核病防治,在全市继续实施免费诊断、免费治疗、免费管理政策,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在70%以上,病人治愈率在85%以上;大力推进血吸虫病防治工程,完成查病3万人、治病0.3万人,完成查螺面积1700万平方米、灭螺面积18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44、加强慢性病防治,进行规范化病例管理。(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45、加强健康教育,在宜春广播电视台开设公益性健康栏目,向社会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46、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免费为全市10个县(市、区)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47、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效率和效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十)继续抓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48、继续实施“光明·微笑”工程,建立“光明·微笑”工程长效机制,为全市所有具备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和唇腭裂患者免费手术治疗。(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49、6月底前完成54.50万名8-15岁儿童第三剂次乙肝疫苗免费补种。(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