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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0〕8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高新、滨海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以及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市城镇居民收入渠道和消费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城镇居民生活状况及变化情况,更好地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需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10〕93号)要求,市政府确定于2010年7月份在我市市区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以下称“大样本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大样本调查是做好城镇住户调查工作的基础。通过调查,一是更好地了解全市城镇居民家庭的人口、就业、收入、消费、教育、社会保障等基本情况,满足深入研究城镇居民收支构成的需要,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提供科学准确的信息支持,为制订“十二五”规划提供基础资料;二是为未来几年常规城镇住户调查提供基础样本框;三是监测城乡统筹发展现状,为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参考资料;四是利用大样本调查的分层信息,改进样本轮换方法,提高常规住户调查样本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二、调查范围、对象与调查内容

  此次调查在我市四区和高新、滨海开发区内进行。调查对象为上述六区内的居民家庭住户,全市共抽选1250户城镇居民家庭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城镇居民家庭收支状况、住房状况、家庭成员的就业情况及社会保障状况。调查报告期为2010年上半年。

  三、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本次调查工作由市统计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由于本次调查涉及到众多部门、家庭和个人,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技术性强,各区政府、有关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级统计、财政、发改、公安、民政、工会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安全保障、基础资料等方面的支持,共同做好调查工作。

  这次大样本调查,街道(镇)和社区居委会(村委)工作量较大,有关街道(镇)和社区居委会(村委)要安排专门人员集中精力和时间,善始善终地把调查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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