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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五指山市太平水库原水供水价格问题的批复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五指山市太平水库原水供水价格问题的批复
(琼价价管[2010]289号)


五指山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原水供应价格问题的请示》(五价[2010]16号)收悉。鉴于原水供水价格属于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根据《海南省发展计划厅关于公布<海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琼计价格〔2003〕319)规定,省管跨市县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各市县负责制定辖区内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因此,五指山市太平水库原水供水价格由你局制定,并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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