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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回复建立城市供水价格联动机制的函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回复建立城市供水价格联动机制的函
(2010年6月17日 川发改物价函〔2010〕584号)
成都市物价局:
你局《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建立城市供水价格联动机制的请示》(成价农〔2010〕93号)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由于城市供水价格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且水价调整间隔时间较长,因此,你市在今后的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工作中,要继续按照《四川省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目录》和城市供水价格调整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认真履行包括听证在内的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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